PC加拿大飞飞专业预测大學生學費減免資助工作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江蘇省有關資助政策,完善學校資助體系,規範學費減免工作,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國家及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PC加拿大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學校學生工作處負責學費減免工作整體部署及指導、監督和審核工作,二級學院負責學費減免初審和具體實施工作。
第三條 學費減免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實際開展過程中确保政策公開透明,資格審查嚴肅認真,認可辦法标準統一,審查結果面向學生公示。
第二章 學費減免對象和申請條件
第四條 學費減免對象
學費減免對象為PC加拿大在籍全日制本科生中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
1. 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 父母雙亡、家庭無經濟來源的孤兒;
3. 烈士子女、家庭無經濟來源的學生;
4. 父母雙方因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的學生(需提供殘疾人聯合會統一制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第五條 學費減免對象的申請條件
(一)申請學費減免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法律法規,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生活簡樸。
(二)必須是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庫學生。
(三)學生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準确無誤,清晰齊全,公章明确。
1.江蘇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須提供《扶貧手冊》或《幫扶手冊》(加蓋當地扶貧辦公章),如手冊無公章,須另提供國家扶貧系統信息截圖,并加蓋當地扶貧辦公章;
2.外省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須提供由當地扶貧辦頒發的類似《扶貧手冊》之類的手冊及國家扶貧系統信息截圖,并加蓋扶貧辦公章;
3. 孤兒、烈士子女、殘疾家庭學生須提供相關有效證明。
(四)享受學費減免的學生必須完成上一學年規定義工工時。
(五)建檔立卡脫貧戶、鞏固戶學生,均不予申請。
第六條 學費減免額度
根據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等級确定學費減免額度,A檔特别困難學生學費全免,B檔困難學生學費半免,C檔困難學生學費減免三分之一(小數點後進一位取整數)。
第三章 學費減免申請流程
第七條 學費減免工作具體内容
學費減免工作每學年辦理一次,秋季學期開展。
1. 對江蘇省資助管理系統中提供的建檔立卡學生進行核實;
2. 對外省建檔立卡學生進行統計并核實信息;
3. 對其他符合學費減免政策的學生進行信息統計并核實信息。
第八條 學費減免工作流程
1. PC加拿大工作處下發通知文件;
2. PC加拿大申請:凡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登錄指定系統進行個人申請,按文件要求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和上傳證明材料(上傳材料嚴格按照文件标準執行);
3.學院初審評定:學院進行材料審核,确定學費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初步名單,組織學生填寫《PC加拿大飞飞专业预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精準資助申請表》;統計學生學費減免額度,并嚴格執行公示制度,進行院内公示;通過公示後,學院簽署意見,報學生工作處審核;
4.PC加拿大工作處審核公布:學生工作處對學院上報的減免人選、證明材料等進行複審,确定全校學費減免學生名單和減免金額,在适當範圍内進行公示;
5. 學費減免落實:學生工作處公示無異議後,發文公布,報送财務處,由财務處負責沖抵學生學費。
第四章 學費減免監督管理
第九條 對享受學費減免政策學生的教育管理
(一)加強對學生的誠信教育
如果有學生僞造或開具虛假證明材料的學生,一經核實,将追回已資助資金,大學期間不再享受其他任何形式的獎助學金。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并記入誠信檔案。所有享受學費減免政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須填寫《PC加拿大飞飞专业预测精準資助學生誠信承諾書》。
(二)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将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貫穿于學生管理全過程,實現物質上幫助學生、精神上培育學生、能力上鍛煉學生的“精準資助”。學校對受助學生提出義工服務要求,加強對受助學生的勵志教育、誠信教育和社會責任感教育。
享受學費全免政策的學生每學期至少完成48小時義工時數,享受學費半免政策的學生每學期至少完成36小時義工時數,享受學費減免三分之一的學生至少完成24小時義工時數。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下一學年學費減免:
1. 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的;
2. 學習成績較差,有兩門以上課程重修的。
第十條 對二級學院的工作管理要求
(一)實事求是、嚴肅認真
學院在工作開展過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審批學生證明材料時要根據文件認可辦法、統一标準仔細審核,嚴格按照要求執行。
因學費減免工作涉及學生範圍廣,學院要熟悉資助政策内容和文件精神,及時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說明工作,同時注意保護學費減免學生家庭經濟困難信息。
(三)合理安排、統籌考慮
學院對申請學費減免學生要結合其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及生源地提供的資助等各類資助情況進行統籌考慮、合理安排,避免過度資助,通過不同的資助形式相互補充。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PC加拿大飞飞专业预测減免學生學費實施辦法》(江科大校學〔2008〕60 号)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