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加拿大飞飞专业预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實施辦法

作者: 發布時間:2019-08-13 浏覽次數:417

江科大校2019263号  

為做好PC加拿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科學、規範、準确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資助資源,切實保證各項資助政策和措施有效落實,根據《江蘇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蘇教助〔20191号)、《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财〔201816号)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總則

(一)本實施辦法适用于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

(二)本實施辦法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學生。

(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結果,作為申請當學年學費減免、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校設及企設助學金等各項資助措施的主要依據,沒有通過認定的學生不能申請上述資助。

(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平;堅持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堅持民主評議與學校評定相結合;堅持公開透明與保護隐私相結合;堅持積極引導與自願申請相結合。

二、認定組織機構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必須嚴格執行班、院、校三級評議審核認定制度,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認真、負責地共同完成認定工作。

() 學校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校分管領導為組長,有關部門及各學院分管領導為成員,指導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學生工作處負責組織、管理和審核認定工作。

(二)各學院成立相應的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具體實施和審核工作。

(三)以班級為單位,成立輔導員(班主任)、學生幹部代表、學生代表參加的認定評議小組,負責民主評議工作。認定評議小組成員中,學生代表人數不少于本班級學生人數的20%。認定評議小組成立後,名單在班級内公示。

三、認定辦法

認定采取對影響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的因素進行定量分析和對學生在校生活等情況進行民主評議相結合的辦法,即将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民主評議情況以及學院綜合評價三個方面的影響因素分别評分後,以加權求和的分值作為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量化測評分,得分越高表示家庭經濟越困難。計算公式如下: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困難程度測評分值(M=家庭經濟測評分值(X)×60%+民主評議測評分值(Y)×25%+學院綜合意見分值(Z)×15%

四、認定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結果有效期為一學年。新學年開始,學校重新組織學生申請并開展認定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認定工作在新學年開學30個工作日内完成。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總體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學生網上申報;第二階段,班、院、校三級評議審核認定;第三階段,形成認定結果,登記入貧困生庫,建檔備案。

具體流程按以下步驟進行:

(一)提前告知

 學校在向新生寄送錄取通知書時,同時寄送《PC加拿大飞飞专业预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每學年結束之前,向在校學生發放《申請表》。學院通過各種方式宣傳資助政策,向學生告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事項。

(二)學生申請

PC加拿大自願申請,如實填寫《申請表》,并提出認定申請,在規定時間内登錄指定系統,填寫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證明材料(拍照、掃描均可),學生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紙質材料交學院審核。其中《申請表》為必要材料,屬于重點保障人群的需上傳與《申請表》對應的證明材料(具體參見附件4)。學生提交申請後,系統将根據《PC加拿大飞飞专业预测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測評指标體系》(附件2),計算出家庭經濟測評分(X),最高分100分。

(三)學院審核

輔導員(班主任)登錄系統,對學生的申請情況及對應相關證明材料進行核實确認,審核無誤後,選擇“通過”,如填寫有誤或材料不全,選擇“退回”,并及時通知學生修改完善。

(四)民主評議

認定評議小組成員在規定時間内登錄系統,對申請人的學習生活情況進行評議(采取無記名方式),并填寫《PC加拿大飞飞专业预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民主評議表》(附件3)。評議結束後,輔導員(班主任)登錄系統, 彙總民主評議測評分,系統将計算出申請學生的民主評議測評分(Y),最高分100分。如低于或等于60分,則取消學生的認定資格。

(五)學院評價

學院認定工作小組根據學生個人申請、證明材料、量化測評、民主評議等情況,綜合分析每名申請人家庭經濟基本情況,填寫學院綜合評價分(Z),得分為百分制,得分越高表示該生越困難。

(六)等級确認

困難等級分為ABC三個等級,認定标準參見附件5。輔導員(班主任)登錄系統,對申請學生按照得分進行排序和等級确認,并在頁面右側“困難等級”中選填相應等級。

(七)學院公示

學院輔導員要将認定情況以适當方式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學生如有異議,可向輔導員或學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學院認定小組應在3個工作日内進行複查,并及時反饋複查結果。公示時,嚴禁涉及學生個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結束及時去除信息。

(八)學校評定

PC加拿大工作處将認定結果采取适當方式,在适當範圍内進行公示,接受監督并及時回應有關結果的異議。名單報送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并在系統中登記、歸檔,形成貧困生信息庫,将名單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 建檔備案

各學院将最後确定的本院各等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彙總名單,連同學生提交的《申請表》等資料按學年整理裝訂,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并按要求錄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

五、相關責任和監管措施

(一)強化責任意識

學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要高度重視認定工作,輔導員(班主任)要認真審核學生填報信息及提供的證明材料,通過實地走訪、個别談話、大數據分析、信函索證等多途徑、多渠道全面了解和掌握申請學生的家庭情況,進行核實,确保認定結果符合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認定評議小組應認真履行職責,如實評議。

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将對認定過程中出現的材料審核不嚴等問題,實行問題追責制。對于認定過程中因材料審核不嚴、數據上報不及時、問題反饋滞後等導緻不良影響的相關單位和個人,将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二)加強學生誠信教育

各學院應加強對學生的誠信教育,強化學生誠信意識,引導他們如實提供家庭情況和相關材料,如發現并核實學生或監護人存在提供虛假信息和資料行為的,不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已獲得資助的要取消相關資助,追回資助資金,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并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情節嚴重的,将依據《江蘇省自然人失信懲戒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報送同級信用管理機構。

(三)加大抽查力度

學校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結果複核和動态調整機制,采取多種形式定期或不定期随機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格複查。

六、本辦法自發布後開始實施,原《PC加拿大飞飞专业预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實施細則》(江科大校〔2017173号)同時廢止。本辦法解釋權屬學生工作處。

  

PC加拿大飞飞专业预测

               2019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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